旭源5/14起預定買回庫藏股800張,區間價11.50~17.00元 | 玉山證券. E.SUN Secur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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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2025/05/13 19:21:15

旭源5/14起預定買回庫藏股800張,區間價11.50~17.00元

個股訊息 股市公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421)旭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執行第二次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3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37,074,14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5/14~114/07/1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8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1.50~17.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4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568,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2/01/17 ~ 112/03/10 、預定買回股數(股):6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568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95.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本公司114年買回庫藏股案,提請 審議。
說明:
1.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辦理,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
四項規定,預定於買回日起5年內將其轉讓。
2. 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 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3)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法令規範,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不超過新台幣 237,074 仟元。
(4) 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14年5月14日起至 114年7月13日止買回 800,000 股。
(5) 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 11.5 元至 17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授權董事長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 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1.46%
(8)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 568,000 股
(9)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旭源公司於112年買回本公司股份共計568,000股,目前尚未轉讓予員工。
(10)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3. 本案業已委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針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參閱附件五(P14-16)。
4. 為使本公司股份轉讓員工有所依循,擬訂定「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請參閱附件六(P17-20)。
5. 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擬由董事會出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請參閱附件七(P21)。
6. 本案由業經第四屆第十八次審計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旭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之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有關規定,特
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庫藏股份轉讓期間依法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各次轉讓作業之員工認
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

第四條(受讓人資格)
凡於認購配股基準日在職之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國內外子公司或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始得享有認購庫藏股之權利。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股數)
員工得認購之庫藏股數額,依據其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實際具體認購資格及認
購數量由董事會決議,不得授權董事長決定。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茲敘述如下:
一、由各級主管考核建議並呈報總經理核定後提請董事會裁決。惟轉讓之員工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轉讓之員工非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審
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二、各次轉讓作業之認購配股基準日及認購繳款期間等相關事項,依相關規定另行核定。
三、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第六條(轉讓之程序)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與相關法令,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已報奉董事長同意,其價格得以:
(1)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計算至角,低於五角者以五角計,超過五角進位至元)
(2)或董事長同意轉讓員工之日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七折為轉讓價格,若董事長同意轉讓員工之日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七折價格低於買回均價,則已買回
均價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或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員工,應於轉讓前,
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條
之1規定事項,使得辦理。轉讓價格調整公式:調整後轉讓價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 X (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第八條(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訂立及修訂)
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旭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4年5月13日第七屆第二十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8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4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 1.6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證券承銷商認為旭源公司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普通股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
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黃進明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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