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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晟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運用計劃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5/12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2/03/02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本公司原計畫於112年第三季償還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CB4)及國內
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CB5)債權人執行賣回權之本金及利息補償金新台幣
(以下同)2,037,800仟元,惟實際執行金額僅11,535仟元。執行進度較低原因,係111
年間全球股市受烏俄戰爭及高通貨膨脹等因素之影響,導致資本市場大幅回檔,本公司
發行之CB4及CB5市場價格亦因而下跌,且債券轉換價格高於股價,故預期債券持有者將
於屆滿三年時(112年9月)執行賣回權。惟112年全球資本市場逐步回升,本公司之股價
及債券價格上漲,112年9月CB4及CB5於賣回基準日市場價格(103.7元及104.5元)高於
CB4及CB5賣回之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100.75%及102.27%),影響債券持有者賣回意願,
故112年第三季CB4及CB5持有者僅賣回14張及99張,實際支付總金額為11,535仟元,
餘2,026,265仟元尚未執行。
近期國內股市受川普關稅戰、通膨壓力等不確定因素影響而回檔,CB4及CB5轉換價格
持續高於市價致無法轉換,預計114年9月CB4及CB5共計19,887張到期時,本公司將有
還本之資金需求。基於資金使用效率,擬就原計畫償還CB4及CB5執行賣回權之本金及
利息補償金尚未執行之2,026,265仟元中,變更以1,988,700仟元償還CB4及CB5到期還本
;餘37,565仟元變更為償還銀行借款,以減少利息支出、減輕公司財務負擔。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本次為第一次變更: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劃項目 原計畫 實際支用 變更後
..............................................................
償還銀行借款-合庫聯貸 1,232,783 (1,232,783) 0
償還CB4及CB5執行賣回權 2,037,800 (11,535) 0
之本金及利息補償金
償還CB4及CB5到期還本(新增) NA NA 1,988,700
償還銀行借款-兆豐(新增) NA NA 37,565
..............................................................
合計 3,270,583 (1,244,318) 2,026,265
6.預計執行進度:預計114年第二季開始執行。
7.預計完成日期:預計114年第三季執行完畢。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償還CB4及CB5到期還本
本公司原計畫項目之CB4及CB5執行賣回權之本金及利息補償金,變更為償還CB4及CB5
到期還本1,988,700仟元,若以本公司目前長期借款平均利率3.118%設算,預計114年度
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台幣15,502仟元,以後每年預計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台幣62,008
仟元,除可降低未來利率上升造成利息費用提高之風險外,並可減緩短期償債壓力,
減少銀行借款動用額度以保留資金運用靈活度,並提升資金調度彈性以增加本公司經營
之應變能力及降低企業經營之財務風險,預計變更計畫後可減少利息支出,減輕財務
負擔。
(2)償還銀行借款
償還兆豐銀行37,565仟元(利率2.476%),預計114年可節省465仟元利息支出,
115年以後各年度可節省 930仟元利息支出,減輕財務負擔。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本公司原預計償還CB4及CB5執行賣回權之本金及利息補償金合計為2,037,800千元,
原預計效益為若以平均借款利率2.295%設算,預計112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臺幣
11,692千元,以後每年預計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臺幣46,767千元。
本次變更計畫之效益為(1)償還CB4及CB5到期還本:若以目前公司長期借款平均利率
3.118%設算,預計114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台幣15,502仟元,以後每年預計可節省
利息支出約新台幣62,008仟元。(2)償還銀行借款:以本公司擬償還之借款利率2.476%
估算,預計114年及以後各年度將約可節省利息支出分別為465千元及930千元。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次募資計畫變更主因CB4及CB5執行賣回權之本金及利息補償金計畫執行進度較低,惟
前述債券仍將於114年第三季到期還本,故本公司基於資金運用之效率,計畫變更資金
用途為償還CB4及CB5到期還本1,988,700仟元,及償還銀行借款37,565仟元,以減少向
銀行借款之利息負擔、降低對金融機構依存度、增加本公司資金靈活調度之空間,進而
提升本公司對產業風險之因應能力,對股東權益應無不利之影響。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經原主辦承銷商元富證券評估,晟德公司本次計畫變更原因主係CB4及CB5執行賣回權之
本金及利息補償金計畫執行進度較低,惟前述債券仍將於114年第三季到期還本,該公司
基於資金運用之效率,計畫變更為償還CB4及CB5到期還本,以及償還銀行借款,以減少
向銀行借款之利息負擔、降低對金融機構依存度、增加該公司資金靈活調度之空間,
進而提升該公司對產業風險之因應能力,對股東權益應無不利之影響。經檢視該公司
變更計畫之原因、變更後計畫之預計執行進度及效益評估方式,未有發現重大異常之
情事。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即時新聞2025/05/13 11:25:42
晟德決議變更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運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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