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改變經濟思維,將私人企業視為經濟主要推手並鼓勵創業
一、依據越南通訊社等報導,本(114)年5月4日越南共產黨中央政治局通過第68號決議,表示全力扶植越南私人企業,總理范明政旋即於同月7日指示行政部門儘速針對該項決議徵詢企業意見並做成草案,以利趕在越南國會本年第九次會議(5月5日至29日及6月11日至30日)中審議。
二、第68號決議重點包括:
(一)全力支持私人企業發展,目標:
1. 2025年:為企業減少至少30%之時間、支出及行政程序等法規遵循成本。
2. 2030年:私人企業家數達到2百萬家,產值占國內生產毛額(GDP)55-58%,至少20家企業在全球供應鏈中具競爭力,科技及研發創新能量在東協國家排行前三,亞洲地區排行前五名。
3. 2045年:私人企業家數達到3百萬家,產值占GDP之6成,融入全球供應鏈並扮演關鍵角色。
(二)法規制度改革:除了減少企業法遵成本,法律未明文禁止的事項,企業均可執行。政府若立法限制商業活動,該法律應被嚴格限縮範圍且具明確性,不可留許多模糊空間給執行單位自由裁量。
(三)稅務改革:特別針對中小企業提出許多措施,例如規劃2026年廢止家族企業一次性稅收,簡化稅負制度,鼓勵家族企業更制度化及完成商業登記。提供新創及高科技產業免稅期、研發費用抵減或優惠貸款等激勵措施。
(四)更公平及低風險:確保企業公平取得土地、融資、採購機會等及市場公平競爭。企業違規去刑罰化,若檢察官要起訴企業,必須先窮盡其他法律救濟手段。企業涉及刑事案件時,適用法律禁止溯及既往處罰企業,盼能鼓勵企業大膽創新,勇於承擔風險,追求成長。
(五)鼓勵企業帶領越南創新及數位轉型,投資研發,導入先進科技及永續發展。政府則負責制定新政策,吸引高科技、數位基礎建設、綠色經濟及創新產業的投資案。
三、針對第68號決議相關評論:
(一)越南自1986年推動革新政策以來,私人企業僅扮演支持政府政策的輔助者,第68號決議則確認私人企業是越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關鍵角色,並將取消對私人企業諸多限制,顯示越南政府經濟思維有重大轉變,影響層面不僅是短期,而是越南下一代企業及經濟發展。
(二)對私人企業的影響:
1. 本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可享有更高的法律明確性及行政效率,公平的融資及取得土地待遇,更少經商限制及刑事處罰風險,同時財產權可受較高的保障。
2. 外國企業:一旦越南本土企業發展成熟,市場將更可靠,外國企業可在本地找到值得信賴的合作夥伴、產品及服務。外資享受與本土企業相同的待遇,有更透明、規則導向的經商環境。(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