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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3)兆豐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瑞斌:董事長
黃永貞:常務董事兼總經理
張傳章:常務董事
劉昇昌:常務董事
侯宜秀:獨立董事
吳盈德:董事
洪佑伶: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5/12~117/04/0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由董事會依法行使股東會職權,與本案有利害關係之董事已說明其自身利害關係重要內容並予迴避,經主席徵詢其餘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即時新聞2025/05/13 09:53:34
兆豐銀行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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