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陽:子公司芯鼎擬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1200萬股,每股18元 | 玉山證券. E.SUN Secur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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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2018/09/21 11:40:57

凌陽:子公司芯鼎擬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1200萬股,每股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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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凌陽-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公告

壹、本公司107年09月12日經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子公司-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貳、(一)截至一○七年九月十二日止,本公司、凌陽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以下簡稱凌陽創投公司)及凌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以下簡稱凌旭投資公司)分別持有芯鼎公司20,734,546股、3,331,818股及964,545股,以芯鼎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數55,103,000股計算,持股比例分別為37.63%、6.05%及1.75%,合計持股比例為45.43%,為配合芯鼎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時程及符合股權分散規定,擬依下列方式辦理放棄芯鼎公司現金增資原股東之認購權利及出售芯鼎公司股份:
1.為符合申請上市櫃之規定,芯鼎公司之後每次辦理現金增資每股認購價格不得低於該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下,若本公司、凌陽創投公司及凌旭投資公司擬全數或部分放棄原股東依持股比例得認股之權利,並將放棄之認股權利轉讓予本公司全體股東,並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同意由芯鼎公司董事會授權其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本公司未來若一次或分次處分部分芯鼎公司股權,將優先以本公司股東為受讓之交易相對人,本公司股東未認購者則以對芯鼎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有助益之投資人為原則,此規劃並得委請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供參考;其釋股價格、交易相對人之洽定及作業時程等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市場狀況及芯鼎公司營運情形訂定之。
3.芯鼎公司未來申請上市櫃相關作業所需釋股,本公司將配合相關法令規定進行提撥股票供券商認購及過額配售等作業程序,不受前項本公司股東為優先交易對象限制,提撥股數與價格則依相關法令規定、當時市場狀況及芯鼎公司營運情形與承銷商共同議定。
(二)芯鼎公司擬於一○七年第三季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增加股本新台幣120,000,000元,每股以新台幣18元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216,000,000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1,200,000股由芯鼎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10,800,000股由芯鼎公司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有比例認購。
本公司、凌陽創投公司及凌旭投資公司擬全數放棄原股東得認購之股份合計4,905,969股,該認股權並全數轉讓予本公司原股東優先認購。以本公司截至一○七年九月十二日已發行股份591,994,919股計算,本公司原股東每仟股得認購芯鼎公司8.2871股,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同意由芯鼎公司董事會授權其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相關之基準日作業時程如下:
(1)本公司其他利益基準日:107年10月06日
(2)本公司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7年10月02日至107年10月06日
(3)本公司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7年10月01日
(4)本公司股票除權交易日:107年9月28日
(5)本公司股東繳款期間為107年10月18日至107年10月24日為止。
(6)芯鼎科技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請股東參閱芯鼎科技之“發行新股、公司債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股利前辦理之公告”。

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107年10月06日為除權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7年10月02日起至107年10月06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7年10月01日17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7年10月0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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