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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8)金像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1
2.減資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3.減資金額:新台幣546,487,840元
4.消除股份:54,648,784股
5.減資比率:10%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4,918,390,5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1/06/08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491,839,057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前項已發行普通股總股數計算,每仟股減少約100股(即每仟股換發約90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2)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案俟提請民國111年股東常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或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或為因應其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需修正,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而需調整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金額,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